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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4月11日下发关于对维峰电子的关注函。关注函指出,4月10日晚间,公司公告,拟以截至2023年4月10日的总股本73,262,39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
深交所要求公司详细说明制定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主要考虑、确定依据及其合理性,与公司业绩成长、发展规划是否匹配,转增、分红比例是否与公司业绩增长幅度相匹配,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说明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制订的具体过程,包括方案的提议人、参与筹划人、内部审议程序、保密情况等,并自查是否存在信息泄漏和内幕交易情形;说明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近亲属在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披露前一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并说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方案披露之日起前三个月是否存在减持情形,未来六个月内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如有,详细披露相关情况;说明公司披露方案前一个月接受媒体采访、机构调研、自媒体宣传,以及投资者关系活动的相关情况,说明是否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原则或者误导投资者、炒作股价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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